2017-02-17 10:11:05
来源:今日莱阳
水母·莱阳新闻网2月17日讯(记者王海涛)
近日,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7990000表示,他与妻子结婚三年,家有一套房子,前几日,妻子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送给了他们,“这套房屋是我们婚后财产,是否应该属于我们夫妻二人共同所有?”
对此,记者咨询了今政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该律师表示:“很多市民觉得,婚后买房,不管是哪方父母掏的钱,掏多少钱,房产都归夫妻双方共有。其实并不一定。”
婚姻法对婚后父母买房赠与子女做出了明确规定,房产要视父母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。根据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三)第七条规定: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“也就是说,如果新购买的这套房屋,如果是王先生妻子的父母全款购买,且产权是登记在王先生妻子的名下,王先生是无权要求分割的。”律师表示。
此外,如果婚后房子是双方父母凑全款买的,并写了两人的名字,则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。
“还有一种情况,如果王先生的这套房屋是他妻子的父母出首付,他们两人共同还贷,房子登记在他妻子名下,则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。”律师表示,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,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,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如果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。
也就是说,婚后父母出资买房,但想要把房产只赠给自己的子女,必须是全款买房,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,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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